此文内容已不适用最新个人所得税税法
上半年吵来吵去的个人所得税修改,虽然吵得涉及到个人消费的其他方方面面的税收比率,甚至连一个馒头收多少税都被人纠出来,最后终于还是慢慢淡出公众视野,最后起征点定在了3500元。不知道这个起征点何时会再调整,而物价扔以大家体会的到的速度增长着。
不管怎样,毕竟以法律的形式定下来了,我们是守法公民,2011年9月1日起都得按章纳税不是,新的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所不同。
不说起征点和税率,新旧税法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旧的个税计算方法是按收入扣除四金和起征点后的金额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新的税法下是按收入扣除四金后的金额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照收入扣除四金和起征点后的金额乘以上面所得的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再得到应纳税额。
可能说起来有点拗口,具体有3步:
一、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收入总额-三险一金(也叫四金:公积金+养老金+医保+失业保险)
二、根据月收入参照下表找到适用税率
级数 | 月收入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5000元 | 3 | 0 |
2 | 5000-8000元 | 10 | 105 |
3 | 8000-1.25万元 | 20 | 555 |
4 | 1.25-3.85万元 | 25 | 1005 |
5 | 3.85-5.85万元 | 30 | 2755 |
6 | 5.85-8.35万元 | 35 | 5505 |
7 | 8.35万元以上 | 45 | 13505 |
三、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月收入-3500元)×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最后举个例子:
比如你月总收入12000,四金2000,则可计算你月收入=12000-2000=10000元,对应表中第3档,即8000-1.25万元之间,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可计算个人所得税为:
(1000-3500)× 20% - 555 = 745元
THE END
沒畢業之前沒有工作的飄過~
工资还木有到起征点!!!!